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66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

发布日期(2024-04-19)

市体育局:

李燕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告别“野蛮生长”促进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良性发展的提案收悉,经研究,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:

李燕等委员提出的健全管理机制,依法监管促规范;出台政策,制定标准促发展;加强安全管理,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等建议,对完善单用途卡监管工作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意义。

近年来,根据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》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》,我委在建立全市统一的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、持续完善“信息对接”“风险预警”“信用治理”三项核心制度的基础上,扎实推进本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(以下简称“单用途卡”)各项日常监管工作,具体如下:

一是做好日常风险提示工作。加强发卡经营者风险信息预警。针对近年来发卡经营者履约保证保险续保工作开展不力的情况,提前3个月进行风险提示。归集发卡经营者的市场信用信息,针对平台上的发卡经营者开展单用途卡商务信用等级评定。

二是做好分级分类监管工作。针对发卡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形及违反程度,对发卡经营者开展分级分类监管。对重点发卡经营者制作风险监测报告。

三是做好舆情监测工作。通过加强和上海银联商务合作,动态监测上海发布、上观新闻、新浪微博、等百余家网络媒体有关本市单用途预付卡的舆情信息,及时报送舆情信息。

下一步,我们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,积极配合市体育局制定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卡监管工作细则,持续扩大信息对接覆盖面,细化存管资金监管风险警示标准及防范措施,研究单张卡限额、限时消费等方面的条款,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。同时,加强舆情监测。针对预收资金余额超过5000万元、预收资金未足额存管、履约保证保险合同、银行保函合同过期未能续保或即将过期等情形的发卡经营者,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,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、合规发卡。

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市商务委员会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322日    

 

联系人姓名:江隐龙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231106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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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上海市商务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