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全国(上海)消费促进月商业主题营销活动方案

发布日期(2014-03-28)

  为了贯彻落实《商务部关于做好2014年商务领域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》(商运发[2014]76号)和《市商务委关于做好2014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》(沪商商贸[2014]142号)精神,进一步增强消费的便利性、实惠性、安全性和循环性,助推2014年全市商品销售总额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预期阶段性目标完成,将开展2014年全国(上海)消费促进月商业主题营销活动。具体方案如下:

  一、   活动时间

  4月10日—5月5日

  二、   活动主题

  魅力春季,享购五一

  三、   活动内容

  借助五一节庆契机,结合春季时令特色,围绕“品牌消费、网络消费、信用消费、主题消费、服务消费、绿色消费”六大消费,组织各重点商圈、商街、社区商业、行业协会、企业等,开展特色鲜明、体验丰富的主题营销活动,促进会商旅文联动,创新营销模式,培育消费新热点,营造诚信经营环境,确保活动有序开展。

  1品牌消费(品牌时尚秀)。积极实施品牌战略,探索建立品牌消费集聚区,引导企业创新设计、改善服务,促进高端消费回流;推介国内外名品精品,鼓励经营自有品牌,扩大品牌消费;各重点商圈和商街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,细分消费市场,形成各自的商业特色,开展多元化、差异化商业营销。

  2、网络消费(网络便利购)。突出消费的快捷便利,加快技术改造和信息技术应用,大力发展网络消费;加快推进传统零售业转型升级,扩大商圈、商街的WIFI覆盖点,开发商务APP应用和网络平台,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;促进互联网、电视电话等无店铺销售,推进新型商业业态发展。

  3、信用消费(信用消费潮)。推动信用消费,引导和支持商业行业和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,优化支付方式,通过减免个人消费分期费率,降低手续费,首付款等,带动家电、家具、汽车等耐用品消费,以及教育、旅游、文化消费需求。结合上海购物主题信用卡,与重点商业企业合作,设计特色活动,为持卡人提供便利和实惠。

  4、主题消费(主题消费热)。重点结合春季踏青出游、休闲美食、文娱婚庆、会展赛事等热点主题,促进会商旅文联动。组织有条件的郊区和特色商业街根据各自美食文化和人文特色,开展特色美食活动;围绕当下时兴,推介新型电子产品、智能型家电、环保型家具等热点商品,培育新的消费热点

  5、绿色消费(绿色环保行)。扩大绿色节能产品的采购与销售,倡导节能环保产品消费,促进绿色循环消费;培育绿色市场(饭店),倡导餐饮行业理性消费,支持流通企业建立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流程的机制;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,发展二手市场,促进旧货流通。

  6、服务消费(服务便民惠)。依托社区商业、特色商业街区等便民商业配套设施,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的商业营销活动;开展方便家庭生活的送货上门、送服务上门等活动,健全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网点;建设公益性的线上家政服务信息平台,规范家政服务市场。

  四、   组织推进

 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履职尽责,切实搞好2014年全国(上海)消费促进月商业主题营销活动。市商务委商贸处做好总体策划和组织推进工作,开展总体宣传和重点亮点活动推广工作,各有关处室要做好配合落实工作,市场体系建设处、服务业发展处、市场秩序管理处、电子商务处分别牵头做好扩大品牌消费、绿色消费、服务消费、信用消费、网络消费工作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制订本区域活动方案,组织推进落实,认真做好宣传推广。市商业联合会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沟通协调,推进行业与行业之间的联动,形成行业之间的整合营销。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配合做好与商业企业营销信息的沟通工作。各有关商业(集团、连锁)企业要精心策划有特色的营销活动,突出线上线下联动,凸显商业文化特色,提供便利优质服务,营造良好购物环境。

  五、安排要求

  1、精心组织策划,报送总体方案。各单位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,组织专门力量,规范诚信经营,加强安全预案,落实管理措施,做好总体安排。4月4日前,请报送总体方案和经过认真筛选的亮点重点活动(详见附件1)以及重点活动新闻素材稿(附各单位开通的公众微信平台名称、二维码)和数码照片(1M以上)

  2、加强宣传互动,报送动态资讯。市商务委做好总体宣传,4月10日前夕和4月28日前夕分别召开新闻通气会,发布相关信息,并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推广的基础上,重点做好新媒体的传播,扩大活动影响力。各单位要加强与新媒体合作,注重开发微信平台,做到市区互动、区区互动、企业互动,增进消费体验,并要实时报送活动最新动态,以便统一在“上海发布”微博、微信和“上海市商务委”官方微博(微博:上海商务)、微信(微信号:scofcom)平台推介

  3、配合专刊编印,报送活动内容。为了更好地宣传消费促进月活动,《上海消费指南》将特别推出消费促进月专刊。4月18日前,请重点报送4月底—5月初各类详实的营销活动内容,配合做好专刊的编印工作。

  4、认真总结经验,报送活动成果。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,汇总活动成效。5月9日前,请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(详见附件2)。

  上述相关信息请报送上海购物节办公室。邮箱:gwjbgs2010@126.com

  联系人:市商务委商贸处

  胡清颀 23110673   18901936990

  上海购物节办公室

  陈颖颖 52581908  13501992125

 

来源:上海市商务委员会